養老金,關乎千家萬戶的幸福晚年。8月1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領取個人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9月1日起,新增3種領取情形。
不僅為未來“蓄力”,也要為當下“托底”,個人養老金制度用精準微調寫下了溫暖的“民生應答”。

新增的三種領取情形,每一條都精準回應現實生活中的“急難愁盼”。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時可領取。這意味著,對于那些患有重大疾病,家庭醫療負擔沉重的人群來說,無疑是一場“及時雨”,能有效緩解燃眉之急。
《通知》新增的另外兩種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的情形,一種是申請之日前2年內領取失業保險金累計達到12個月的群體,失業期間帶來的收入斷流往往讓生活陷入困頓,而這筆資金可以為他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幫助他們更好地度過職業轉換期,避免陷入“失業-貧困”的惡性循環。另一種是正在領取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群,也被納入可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的范圍,進一步保障了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讓社會保障網更貼合需求溫度。
新增領取情形大大提升了個人養老金的資金靈活性,使養老金制度能在參保人面臨重大生活變故時發揮更大作用,讓參保人在關鍵時刻有更多的資金保障。
同時,政策簡化流程,參保人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線上申請,醫保、民政數據自動核驗,3個工作日內即可完成審核,無需跑腿開證明。這種“靈活領取+便捷服務”的組合,讓個人養老金從“遙遠的儲備”變成“可及的保障”。

圖片來源:法治復興號微信公眾號
個人養老金的“民生應答”,并非單一的政策調整,而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協同增效的縮影。與醫保聯動,填補了大病高額自付費用的保障空白;與失業保險、低保銜接,強化了對困難群體的多層級支持。例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參保人申請支取時,社保部門可直接調取失業記錄,無需重復提交證明;醫保系統的數據共享,讓“自付費用是否超標”的認定精準且高效。這種“多險聯動”的格局,讓社會保障從“各管一段”變為“無縫銜接”,群眾看到的是一張越織越密、越織越實的安全網,觸手可及,安心可依。
好的社會保障政策,既要著眼長遠,也要回應當下。隨著社會的發展,個人養老金制度或許還將直面新的民生關切,但是只要始終堅持“民有所呼、政有所應”,便能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成為更多人心中“可靠又貼心”的民生依托。(宋顯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