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堅決破除束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障礙,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跟進一步
●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運用制定、修改、廢止等立法形式,使立法決策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統一、相銜接
●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水平,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力量
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法治的保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則之一,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出新的重大決策部署。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堅定不移推進法治領域改革,堅決破除束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障礙,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跟進一步,以法治“含金量”護航發展“高質量”。
深化立法領域改革
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當前,我國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發展要高質量,立法也要高質量。深化立法領域改革,必須抓住立法質量這個關鍵,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運用制定、修改、廢止等立法形式,使立法決策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統一、相銜接。
突出重點推進立法。要在深入調研立法需求的基礎上,按照重點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則,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緊緊圍繞重點工作、中心任務和人民群眾關心的急難愁盼問題推進立法工作。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強化法規制度有效供給,圍繞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民生和社會領域開展立法。
科學民主推進立法。立法要尊重客觀規律、回應群眾需求、符合法律體系的協同性。要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系點,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工作始終。要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制度,立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重要情況,及時請示報告。緊跟國家立法修法步伐,認真組織開展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對于阻礙發展、遲滯改革的一些法規規章,及時進行修改、廢止。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確保不與上位法相抵觸,提高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建設質量,切實維護法治統一。
突出特色推進立法。豐富立法形式,突出地方特色,就區域性事項探索開展區域協同立法,加強“小快靈”“小切口”立法,發揮好地方立法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推動立法工作高質量發展取得新成果新進展。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用法治手段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確保政府職權法定、依法履職。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嚴格規范涉企執法。要加強監督,糾正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和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等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依法保護各類經營主體。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依規是首要原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具體的事實和情節,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的行為。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扎實推進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持續開展常態化的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能力和素質。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小過重罰、重過輕罰、同案不同罰等問題。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持續完善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通過法制審核、執法情況監督、案卷評查等舉措倒逼行政機關依法履職、依法行政,同時借助貫通協作平臺、12345政務熱線、社會監督員等形成監督合力。推行非現場執法監督,通過信息化手段降低現場檢查比例,降低執法成本;推行“掃碼入企”,深化“綜合查一次”等制度,優化政務服務。堅持以誠信建設工程為抓手,扎實開展政府失信行為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機制和追責問責機制,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
健全公正執法司法體制機制
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公正司法是法治化營商環境的保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監察權、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構建政法單位內部監督、政法單位之間制約監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黨委政法委執法司法監督“四類監督”逐級過篩、層層回溯的監督體系,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以公正的執法司法穩市場、激活力、促發展。
以依法平等保護增強發展信心。法院要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依法實行同責同罪同罰;要完善產權保護、助企紓困、社會信用等方面的司法舉措,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舉措,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監督職能,加強對涉企案件的法律監督,強化涉企行刑反向銜接,督促有關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涉企執行監督力度,做實平等保護。
以嚴格公正司法穩定社會預期。要深化和規范司法公開,持續推進司法公信建設,強化防范和懲治虛假訴訟、涉府執行案件辦理;堅決克服、糾治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持續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善用“活封活扣”等措施,依法依規做好信用修復,助力符合條件的企業重返市場、創新創業等。
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力度。要繼續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新興產業、高端裝備等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深化知識產權檢察護航專項監督,常態化開展懲治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專項監督,凝聚法治合力,加快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持續推進專項行動,依法打擊制假售假犯罪,助力企業安心發展、放心經營。
完善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
提高全社會法治水平
法治社會是構建法治國家的基礎。要按照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機制的部署要求,健全覆蓋城鄉、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提升“30分鐘公共法律服務圈”效能,擴大“最多跑一次”公證事項范圍,提高仲裁公信力;組建民營企業法律咨詢專家庫,持續推進萬名律師進鄉村、千名干警下基層、法援惠民生等活動;優化海外法律服務站點布局,強化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力度,建立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及人才庫,為保障“走出去”的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持。
要增強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持續推動全民守法普法縱深發展,把法律送到群眾身邊、送進群眾心里;開展誠信普法宣傳活動,為企業送上“法治大禮包”,增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能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機制,加強法治“治未病”功能;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善于運用“總對總”多元解紛機制,把懲治違法、規范秩序與保障合同履行、促進經濟發展統籌起來,通過調解等方式解紛爭、促合作。在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不斷提高全社會法治水平,為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貢獻力量。(作者:李婉,單位:內蒙古黨校)